各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区直局以上单位:
经区委研究决定:
朱灿欢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局党组成员,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;
阮国良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,免去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;
潘文飞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;
林永强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;
王建清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;
曾伟光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。
免去黄迅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;
免去叶佰杰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
2018年3月13日